日本將納管類大麻「HHCH」食藥署:在台販售最高罰2億元

日本將納管類大麻「HHCH」食藥署:在台販售最高罰2億元


日本近日傳出多起食用類大麻成分HHCH成分軟糖,引發不適送醫案例。日方預計於12月2日開始管制,並祭出刑責與高額罰金;我國外交部提醒國人勿觸犯日本法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2)日表示,台灣尚未列管HHCH為毒品或藥品,因此可少量自用,但若進行販售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日本大阪1間公司,近幾個月製造含有HHCH成分的軟糖,導致民眾食用後送醫急救。該軟糖含有大麻衍生化合物HHCH,目前日本政府已預計將該化合物列為指定藥物,最快12月2日起禁止民眾持有、使用、流通;由於當地仍流通其他類似衍生物,日方也考慮將其一併管制

 

外交部昨日表示,已接獲旅日國人食用該軟糖,出現噁吐、抽搐及昏睡等不適症狀,呼籲民眾赴日時勿購買或食用含有HHCH的製品。

 

外交部提醒台灣民眾,未來HHCH在日列為管制藥物後,持有或食用都可能觸犯日本法規面臨刑責

 

HHCH為THC(四氫大麻酚,我國2級毒品及2級管制藥品)的衍生物,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今日說明,目前沒有含HHCH成分的藥品許可證,也未將其列管為管制藥品

 

陳惠芳表示,對於是否認定為毒品,將由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評估,若列為毒品,食藥署將提案審議是否列為管制藥品。

 

雖然目前HHCH於我國尚未涉毒品、藥品管制,陳惠芳強調,未確認食用安全前,仍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也不得以食品名義輸入、販售。

 

食藥署說明,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

 

陳惠芳補充,目前HHCH尚未在台列管,民眾可少量帶回,且不受海關攔截,但若進行販售,一樣會依食安法開罰。

 

首圖擷取自日本某電商官網。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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