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趙少康拋妻棄子遭判罰 周玉蔻和民視連帶賠償200萬

指趙少康拋妻棄子遭判罰 周玉蔻和民視連帶賠償200萬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不滿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po文及電視節目指控他「拋妻棄子、不認骨血、家暴」,提告求償一千萬元,民視也應賠償,台北地院今日判周玉蔻和民視應連帶賠償兩百萬元、周玉蔻本人應單獨賠償二十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全案可上訴。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於民國111年9月17日在臉書PO文,指趙少康「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同年月19日,周女在民視政論節目中表示,「那我就告訴你(趙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等語。

 


針對今日台北地院的判罰,趙少康發出聲明表示謝謝法院發揮正義守護神的精神,給被告一定程度的懲罰,「針對周玉蔻藉媒體多次毀謗無辜者,顯然她並不把賠償200萬當一回事,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蹈覆轍。判賠220萬對一般人也許不算少,但對周玉蔻顯然不夠多,根本無法阻止她再犯,更何況她因毀謗他人可能會獲得許多有形無形的利益」,並表示自己一生從未毆打女性,遑論家暴,本人將和律師研討,一定要積極上訴,要求周玉蔻給付更多賠償,以遏止她隨意毀謗他人的惡行。所有賠償本人都將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而周玉蔻也在自己臉書發表聲明,關於趙少康提告本人,一審判賠案,本人將依法提起上訴。接著表示:「本人在電視節目討論趙少康是否涉及「拋妻棄子」之評論,主要是因為他當時宣布參選2024年總統。在總統候選人人品內涵必須接受公眾檢驗的前提下,進行可受公評、符合公益的探討。」,「針對此一議題,三十多年來,本人消息來源多元,也有多番查證。節目中,以意見表達、疑問式用詞進行討論,沒有妨害趙少康的名譽。依法,本人將提起上訴,捍衛言論自由與本人權益。」

 


(圖片來源:趙少康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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