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生小孩淪家產危機!他曝:遺產要跟「別人」共同分配

夫妻不生小孩淪家產危機!他曝:遺產要跟「別人」共同分配


台灣連續數年人口負成長,少子化不僅是國安危機,也是「家產危機」。資深地政士鄭文在日前指出,養毛小孩的人比養小孩的人還多,偏偏意外或死亡來臨時,毛孩沒有遺產繼承權,才發現夫妻共同打拼的遺產,最後竟然要和「別人」分配遺產,原因在於民法所謂的繼承順序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撰文表示,台灣的人口已經連續3年負成長,很多已婚者不生小孩,即使「0到6歲國家養」喊得震天價響,到頭來還是「生不如死」,年輕人依然故我不願意生小孩。走在公園裡會發現,溜毛小孩的人比溜小孩的人還多,或許毛小孩帶來的歡樂感,早已取代了帶自己小孩的愉悅及成就感。

 

鄭文在指出,依據《民法》第 1138 條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順序為第一、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二、父母,第三、兄弟姊妹,第四、祖父母。他說,如果夫妻婚後有子嗣,繼承權就會落在配偶和子女或是孫子輩之間,與第二順位繼承人無涉。如果沒有子嗣,繼承權就是配偶和往生者的父母親共同繼承,偏偏年紀較長的父母親可能早已往生,屆時就會落到第三順位,也就是生存配偶和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共同繼承。

 

若落到第三順位繼承者身上,等於夫妻胼手胝足掙來的財產,是給了兄弟姊妹,該怎麼避開事情發生?鄭文在說,增產報國是最實際的辦法。另外,透過夫妻贈與將彼此的財產做適當的移轉也行。依照目前的《遺產及贈與稅法》,夫妻之間財產贈與不課徵贈與稅,土地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贈與只要繳納贈與契稅即可。

 

鄭文在也提醒,事前的規劃都可以避免上述的遺產分配,可怕的是,如果是突然的意外,配偶驟然離世,就必須和平常沒有往來、也可能是交惡的大伯、小叔或是姑姑們一起分配往生配偶的財產,讓自己陷入莫名其妙的遺產爭奪戰中,那會是多麼可怕的情境。

 

(首圖來源:Photo by Liv Bruce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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