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遲來的正義!彭明敏案「走過一甲子」終撤銷 法務部:司法不法
2025/01/05 星期日

遲來的正義!彭明敏案「走過一甲子」終撤銷 法務部:司法不法

2025-01-02 1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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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取自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臉書粉絲專頁。經本報裁剪。

法務部上月31日正式撤銷已故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1964年撰印《台灣自救運動宣言》遭判的有罪裁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欣慰表示,「是遲來的正義」,也是轉型正義的重要一步。

彭明敏基金會指出,2023年底要求法務部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撤銷彭明敏在該案遭司法、行政不法情事,受逮捕、羈押、判有罪之情形,總算在2024年最後1日獲得回應。

基金會感嘆,此宣告距離台灣自救運動宣言事件已60年,距離彭明敏逃亡海外已54年,距離台灣首次政黨輪替已24年,距離彭明敏離世也已過2年,「雖是遲來的正義,但,卻是台灣國家轉型正義的重要一步」,也盼能藉此慰藉彭在天之靈。

法務部處分書指出,彭明敏因該案受逮捕、羈押、有罪判決、褫奪公權、沒收宣告等情形,已確認「均為司法不法」,於《促轉條例》施行之日起視為撤銷。

時任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彭明敏當年與學生謝聰敏、魏廷朝共同草擬《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為台灣民主自由發聲,但3人尚未發表宣言,就被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逮捕;彭遭判8年徒刑,謝、魏則分別遭判10年、12年徒刑,引起國際關注。

彭明敏1970年在特務監視下成功流亡海外,長達23年後才得以返台,並於1996年參選總統,也曾擔任總統府資政,但始終未等到司法平反,在基金會前年向法務部申請撤銷判決後,於上月底獲得「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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