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服務業開放移工?勞團反對「違法政策助長剝削」 勞動部:未允諾
2024/12/12 星期四

服務業開放移工?勞團反對「違法政策助長剝削」 勞動部:未允諾

2024-12-11 10:05:00
分享:

政府擬開放服務業移工,勞團認為必須全面檢討長期以來剝削的移工政策。(中央社提供)

行政院長卓榮泰10與全國商業總會進行座談,商總理事長許舒博在會後表示,閣揆卓榮泰具體指出,只要提高現有台灣勞工薪資、且高於移工薪資,服務業也可以申請移工。對此,台灣勞工陣線表示,此舉乃倒行逆施之策,行政團隊必須全面檢討長期以來剝削的移工政策,也要落實同工同酬,不能宣稱招募不到本國勞工,但另一方面只想給移工最低工資。

台灣勞工陣線表示,目前服務業受雇人數已經占所有受僱勞工近6成,但整體薪資水準低於製造業,是國人不願意從事該職業很大的原因,這幾年相關業者團體就以缺工為名,要求勞動部開放移工,但以業者聲稱最缺的房務人員為例,根據勞動部統計顯示2023年年薪僅有35.8萬,平均月薪不足3萬分,「低薪就是缺工的根本原因,解決之道應在於提高薪資」,而非引進受限於制度的廉價移工。

台灣勞工陣線也提到,許舒博轉述指出,「有關開放服務業用移工,行政院長卓榮泰具體認為可行,未來也會開放,但前提是,現有台灣勞工薪資必須高於移工薪資,服務業才能申請移工。」的說法,已違反相關規定。

台灣勞工陣線解釋,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在申請引進移工前,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未果,才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亦及應以原召募條件聘僱移工。台灣勞工陣線認為許舒博的說法違反同工同酬原則,是公然歧視的行為。「行政院長是否同意此事,令人存疑」。

台灣勞工陣線說,逕行開放服務業引進移工就是違法;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必須是「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勞動部才能指定工作引進移工,目前製造、營造等已是依照此一行政授權開放引進,但服務業為不特定性行業,若逕行開放,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恐引發行政部門重大違法爭議。

台灣勞工陣線呼籲,總統賴清德在去年競選時,針對台灣的缺工問題,就具體提出,「在引進外籍移工之前,應該先確保本國勞工的薪資,而不是不提升薪資,只想用移工替補人力」。台灣勞工陣線重申,行政團隊必須全面檢討長期以來不適當、剝削的移工政策,也要落實同工同酬,不能宣稱招募不到本國勞工,但另一方面只想給移工最低工資。

不過,與會的勞動部官員表示,針對服務業缺工問題,卓揆指出社會仍有不同意見,需進一步溝通評估;卓揆會中表示,已指示勞動部在春節後完成服務業引進移工的政策評估。官員強調,現場並未允諾開放服務業移工,也未具體表示哪些條件下可以引進。

延伸閱讀
您可能感興趣

老鵝日報目前正在徵文中,我們希望好的文章能讓更多人看見,也歡迎更多優秀人才加入
徵才投稿信箱:[email protected]
專線:02-23952180#529 | 信箱:[email protected]
如有新聞聯繫、廣告刊登、企業合作等聯絡,請洽曾先生02-23952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