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前通霄鎮長再爆涉貪!光電案才遭判5年 又陷「13件採購案」索賄逾百萬
2024/12/12 星期四

前通霄鎮長再爆涉貪!光電案才遭判5年 又陷「13件採購案」索賄逾百萬

2024-12-09 1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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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漢志。擷取自宇宙高靈粉絲團臉書粉絲專頁。經本報裁剪。

無黨籍前苗栗縣通霄鎮長陳漢志任內涉光電案收賄,今年8月遭判刑5年,檢方進一步查出陳漢志還與陳姓前機要秘書、黃姓前鎮務顧問涉嫌13件工程採購標案索賄超過百萬元,3人均遭起訴。

陳漢志為退休校長出身,2018年底當選通霄鎮長,但2021年就因收賄遭苗栗地方檢察署依貪污罪起訴,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判10年刑,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則判5年刑,全案未定讞,又爆出數案涉貪。

檢方今(9)日表示,案經偵查終結,認定陳漢志、陳姓前機要秘書、黃姓前鎮務顧問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期約或收受賄賂罪嫌,林姓廠商涉犯關於職務上不違背行為交付賄賂罪嫌,4人均提起公訴;另有5廠商涉犯交付賄賂、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緩起訴處分。

苗檢指出,陳漢志透過陳姓秘書、黃姓顧問2人,在「108年度治山防災、坑溝、零星改善工程及上級核定治山防防災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等13件採購標案的投得標前後,向廠商索討得標金額10%至15%之賄款,犯罪所得共計超過百萬元。

苗檢起訴內容指出,陳漢志透過黃向林姓工程顧問廠商探詢投標意願,並告知賄款方式,林姓廠商得標2案並多次交付賄款。

其他涉賄案還包含白沙屯拱天宮媽祖徒步進香民俗文化活動,某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陳漢志藉此索賄12萬元;農特產品宣導標案,某影視科技公司得標,陳漢志再向陳姓負責人索取10萬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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