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被咬1口竟虐殺!惡質男「抓倉鼠往牆重摔致死」拘役50日再罰20萬
2024/11/13 星期三

被咬1口竟虐殺!惡質男「抓倉鼠往牆重摔致死」拘役50日再罰20萬

2024-11-12 15:54:00
分享:

擷取自Dcard、Facebook。經本報裁剪合成。

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日前發生虐待動物事件,男子張慶志疑似在逗弄倉鼠時不慎被咬,竟情緒失控將其重摔,導致脆弱倉鼠當場死亡,且張男還將過程影片上傳,引來網友撻伐。澎湖地方法院簡易判決處張男拘役5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侄女在馬公市某間寵物店購入該隻倉鼠,並轉送給張男飼養,張男9月10日在住處逗弄倉鼠時,不慎被咬到手指,盛怒下竟將倉鼠摔向牆邊,導致倉鼠鮮血直流,最終因強烈撞擊死亡。

張男將恐怖過程以手機錄影並公開到社群,詭稱「我對不去你,養你那麼久了,你還咬我,我只好甩死你!心情不欲快」、「謝謝大家分享我在分享謝謝內感恩,請關注俺,紅了紅了」等,引發眾人撻伐,後續張男一度不撤文或下架,還更換大頭貼,自嘲是「通緝犯黑社會」、「有罪嗎」。(現已無相關貼文)

民眾透過公開影片察覺虐鼠事件,向澎湖縣農漁局通報,家畜疾病防治所獸醫蔡姓行政股長再向澎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告發。警方調查後移送檢方偵查起訴,相關報導指出,警方曾向檢方表示,張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不過,檢方認為張男虐鼠還持手機錄影拍攝,明顯有意將過程存證,甚至發布網上蓄意激起網友討論,藉此成另類網紅,張男不僅漠視生命且犯後態度不佳,請法官從重量刑;最終,澎湖地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張男拘役5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延伸閱讀
您可能感興趣

老鵝日報目前正在徵文中,我們希望好的文章能讓更多人看見,也歡迎更多優秀人才加入
徵才投稿信箱:[email protected]
專線:02-23952180#529 | 信箱:[email protected]
如有新聞聯繫、廣告刊登、企業合作等聯絡,請洽曾先生02-23952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