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非首次!《原子少年》賴子騰「性交12歲少女」判4年上訴遭駁 公司:會再爭取
2024/11/13 星期三

非首次!《原子少年》賴子騰「性交12歲少女」判4年上訴遭駁 公司:會再爭取

2024-11-07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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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取自原子少年AtomBoyz臉書粉絲專頁。經本報裁剪。

曾參與知名男團選秀節目《原子少年》的藝人賴子騰傳出與12歲少女性交!賴遭判刑4年,上訴後高等法院已駁回;判決書指出,賴並非初次與未滿14歲的少女性交,手法幾乎與本案一致。經紀公司「玩樂主義娛樂」表示,事實與判決書有出入,會上訴爭取。

玩樂主義昨(7)日表示,甫得知此事,了解到事實與判決書有出入,因此將交由公司顧問律師上訴,爭取還給藝人清白的機會,若三審定讞後仍是相同結果,公司將會承擔相應責任。

至於賴子騰本人,則在未成年性交慣犯事件爆發後火速關閉社群,並在簡介先後稱「清者自清」、「並非事中人,不知局中事,清者自清,公司已作出回應」,令眾人感到錯愕且諷刺。

判決書指出,賴子騰透過交友軟體「OMI」認識受害少女,並在2022年底和少女見面帶回西門町的住處。少女藉猜年齡方式,向賴表示自己未成年,且僅13歲(實為12歲),不過賴仍和少女發生性行為;後續少女向輔導老師吐露此事,經老師告知少女母親,母親隨即報案。

賴子騰警詢時曾坦承犯行,但審理時翻供,稱當時沒有律師陪同,「我覺得帶女生回家沒有發生性行為,男性自尊說不過去」,才會在警詢時表示有發生性關係,甚至反控檢警問話嚴厲,讓自己感到害怕。

不過,少女表示,兩人有先在網路聊天2、3週後才相約見面,當天賴稱自己要去洗手間,因此把少女帶回家,後續賴問「要不要試試看」,少女沉默後,賴又聊天安撫情緒,要少女不要緊張,最終少女同意,兩人發生關係近10分鐘。

針對賴所指的警詢嚴厲一事,法官已檢視警詢筆錄畫面,認為警方語氣平和,賴除針對年齡問題略有猶豫,其他皆主動回答,並無恐懼模樣。

此外,判決書指出,賴2019年7月就曾用交友軟體,和2名未滿14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還曾在過往警詢時表示,自己未滿18歲時,曾和未滿14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很清楚不能碰未滿14歲的女生,顯見了解本案觸法,不會隨意在本案警詢時自承犯罪,加上少女驗傷與證詞相符,判賴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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