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檢方舉證無法認定犯罪嫌疑重大
2024/09/02 星期一

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檢方舉證無法認定犯罪嫌疑重大

2024-09-02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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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2日凌晨3時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中白衣者)無保請回,柯文哲發表談話。(中央社提供)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聲押柯文哲,北院今(2)日凌晨3時裁定無保請回,支持者大聲歡呼,彭振聲則羈押禁見。柯文哲致詞時表示,他這兩天備受壓迫、凌虐,無法理解搜索的目的是什麼。

北院指出,本案爭點在於民國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的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台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111年10月18日台北市都發局所核發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柯文哲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

北院表示,依監察院糾正案文,京華城案外加20%的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的情形,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北院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的方式圖利京華城,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違法。北院認為,柯文哲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尚非無據

北院表示,依目前卷證資料及檢察官所提出事證,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的程度,難認柯文哲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難認柯文哲主觀上明知20%的容積獎勵屬違法

北院綜合審酌一切情狀,認為檢察官就羈押要件的「犯罪嫌疑重大」的部分,其釋明尚有不足,因此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仍可抗告

柯文哲稱市長不應過問單一個案:不知容積率840%

對此,在北檢門口等候的支持者獲悉結果後大聲歡呼,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等人也到場迎接柯文哲,柯文哲發言感謝支持民眾,並談到自己的心得。

柯文哲表示,如果司法單位有問題,可以傳訊他,不需要在清晨的時間搜索台灣主要在野黨主席的住處、辦公室,還有中央黨部,特別是台灣民眾黨的中央黨部,他無法理解目的是什麼。

柯文哲指出,檢廉查扣手機和硬碟,再拿裡面的資料去編故事,他在這兩天當可以說是極盡壓迫和凌虐。最後答辯時,他直接跟法官講說,所有的京華城840%的容積率,其實當年在送公開展覽,再轉送都委會以後,他完全沒有去過問。

柯文哲說,他知道市長不應過問單一個案,所以容積率840%他完全不知道,是今年3、4月間媒體開始鬧這個事情以後,他才第一次知道說這個案子的容積率是840%。目前所有的證據,沒辦法證明他干預過。

柯文哲提到,檢察官這兩天的詢問方式,他已經知道檢察官的態度相當明確,所以他跟法官說,請法官不要為難,其實這一次真正辛苦的是法官,扛住了所有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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