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暫時處分勢在必行?律師指憲法法庭程序瑕疵:明顯沒有依法訴訟
2024/11/22 星期五

暫時處分勢在必行?律師指憲法法庭程序瑕疵:明顯沒有依法訴訟

2024-07-12 03: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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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10日召開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的準備程序庭,聽取4大聲請人(民進黨團51位立委、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以及相對機關立法院對暫時處分的意見,針對法庭內的攻防,綠營支持者認為拿下此勝役。對此,律師童文薰指出,當前的情況完全不符進入釋憲程序的要件,此次憲法法庭在程序上也有諸多瑕疵,不僅時程安排倉促,也並未正式通知立法院機關代表,明顯沒有依法訴訟

 

律師童文薰在網路節目《童律快評》說明,憲法法庭的角色應該是要把程序清楚的告訴雙方當事人,將申請人的訴狀透過法院交到相對人手上,且憲政機關之間應該要相互尊重,不能將立法院視為被告,因此須正式發函。但憲法法庭不僅時程安排緊迫,更是以通知信告知,未完整傳達資料。

 

童文薰說,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作為立法院機關代表,針對程序問題提出抗議,不過講到7分鐘略為超時,此時大法官許宗力表示「時間寶貴」而打斷發言,還表示黃國昌已經有事先閱卷。

 

對此,童文薰表示,立法院面對4大機關來勢洶洶,憲法法庭又倉促開庭,資料未主動完整送達,導致立法院代表無可奈何只能在8日主動申請閱卷,被允許後也只剩1天可以準備,憲法法庭在程序方面確實有瑕疵

 

童文薰指出,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進入憲法法庭,而是要符合4大要件,包含「憲法保障的權力或利益受損」「有不可回復的損害」「具急迫性」以及「沒有其他手段可以防備」,但國會改革案至今並未看見這4大要件被滿足與成就。另外,童文薰說,法律或許可能有違憲之虞,但當前的爭議在於憲政機關的權力,應該要根據憲法第65條先進行協商,而非直接提起釋憲

 

童文薰進一步指出,根據釋字585號,監察院與立法院是獨立機關,且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非創設權力,而是落實憲法增修條文及釋字585號確認的權力。童文薰認為,立法院的論述較好,但憲法法庭與一般法庭不同,儘管4大機關的論述較差,只要大法官立場偏頗,就有可能出手護航執政黨。

 

(圖片來源: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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