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林姿妙涉貪等4案...康立和曾翻供:被廉政署威逼利誘
2024/08/23 星期五

林姿妙涉貪等4案...康立和曾翻供:被廉政署威逼利誘

2024-07-12 01: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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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洗錢、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宜蘭地方法院昨(11)日再度傳喚被告出庭,釐清羅東1558號土地過去恢復農地農用過程中,是否涉不法。

 

林姿妙等宜蘭縣政府團隊陷入4案罪嫌遭起訴。貪污及偽造文書部分,檢方認為,林姿妙等人協助地主「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112萬元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該地亦為2018年林姿妙縣長競總、2020韓國瑜總統大選宜蘭競總;林姿妙獲利240萬元。

 

起訴書指出,1558地號2016年時,因過去農地未農用,遭縣府裁罰列管,依照按照《農業發展條例》,應在期限內恢復農用,且移轉時得徵土地增值稅;地主2018年想出售土地,向宜蘭縣府申請核發農地農用證明,以求減免土地增值稅,林姿妙、縣府承辦人員為此涉收受不正當利益。

 

宜蘭地方法院昨日再傳喚時任縣府農業處長、現任縣府勞工處長康立和等人。事實上,康立和過去已在偵查期間認罪,檢方也為此向法院求處減刑,不料,康立和2022年底在法院程序準備庭翻供,辯護律師還稱廉政署威逼、利誘才讓康立和認罪。

 

康立和昨日再度強調,該案為依法簽核,實地勘查皆尊重現場人員判斷,並補充當時被廉政署偵訊壓力大,只想平安回家,才有筆錄的不實自白。

 

媒體報導指出,法界人士認為,若一審宣判林姿妙收取不正利益的部分無罪,即使林戶頭金流不明的部分有罪,也可能不適用《貪汙治罪條例》而是《洗錢防制法》,不會被褫奪公權;等到二審判決確定,林可能早已卸任。

 

首圖擷取自林姿妙臉書粉絲專頁。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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