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無下限!男砍前女友30刀 看守所內寄「18封情書」:妳欠我道歉
2024/08/23 星期五

無下限!男砍前女友30刀 看守所內寄「18封情書」:妳欠我道歉

2024-07-10 06: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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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無下限!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某超商去年9月13日凌晨發生砍人重傷案,為某33歲余姓男子違反保護令,猛砍前女友23歲吳姓女子30刀後逃逸,余男落網後還跳針自己「很愛她」。法院一審判余男殺人未遂有期徒刑8年,但余男在看守所不改劣行,寫給吳女18封情書;吳女再度報警,檢察官偵辦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余男。

 

回顧去年砍人案,吳女當日凌晨在超商上班,余男卻突然持刀闖入且狂砍吳女,吳女負傷爬出超商,余男還追出來壓制在地繼續砍殺。

 

吳女奮力抵抗、大聲呼救,驚動隔壁保全報警並拿高爾夫球桿相助。警消獲報到場時,余男已逃逸,留下遭血染的吳女,且當場已無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火速將吳女送醫救回一命。

 

檢警指出,余、吳原為交往關係,但早在去年5月就已分手,不料余持續糾纏,吳去年6月聲請保護令獲准,余男不可再騷擾吳女,也不可靠近吳女住處、工作場所,須距離吳女至少100公尺。

 

沒想到,吳女去年7月初發現,余男又開始到超商徘徊、下跪求復合,吳女只得報警,警方2次逮捕余男並依違反保護令拘提移送地檢署。

 

余男收押1個多月後於去年8月28日獲釋,但僅16天,就犯下惡行逃逸;警方經15小時搜查,在左營區某速食店逮到余男。

 

余男落網後稱自己「受到欺負」還提不出事證,僅跳針「我很愛她」,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提起公訴。余男在法院坦承傷害吳女,但稱自己沒有想殺害對方,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余男有期徒刑8年,全案上訴中。

 

恐怖的是,儘管余男被羈押在看守所,仍陸續撰寫18封「情書」糾纏吳女,讓吳女只得再度報警。余男對檢方辯稱,和吳女還有很多話沒說完就分手,當初還鬧得不愉快,且稱吳女曾傷害他,希望吳女「給他一個道歉」;檢方依違反《家暴法》起訴吳男。

 

首圖為示意圖。擷取自Igor bispo Unsplash。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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