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賴清德核可覆議 黃國昌批政院成太上皇機關:憲法何時賦予違憲審查權?
2024/08/23 星期五

賴清德核可覆議 黃國昌批政院成太上皇機關:憲法何時賦予違憲審查權?

2024-06-13 0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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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賴清德11日核可行政院對於國會改革覆議案。民眾黨團昨(12)日召開記者會控訴,行政院為了規避監督,竟然可以自行宣稱國會改革違憲,請問行政院什麼時候變成太上皇機關,公然踐踏民主,什麼時候我國憲法賦予「行政院違憲審查權」?批民進黨抗拒改革、抗拒監督,更顯然行政院已經淪為中央廚房、散播假訊息的中心,面對這樣荒腔走板的覆議理由,民眾黨團的立場絕對會予以否決。

 

民眾黨團昨日召開「國會改革未違憲 民進黨當家鬧事無底線」記者會,立委黃國昌、林國成、吳春城皆與會出席。

 

黃國昌直指,行政院說「窒礙難行」,請問民進黨是做不到還是根本不想做?根據釋字第585號解釋: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本次修法完善調查權及聽證權之行使規範,並完備人事同意權之審查程序,俾利立法委員行使經釋字認可之民意機關之權責,「請問民進黨連過去朗朗上口的釋字第585號解釋,全部都忘記了嗎?」

 

黃國昌表示,行政院說「修正條文審議程序不符民主,明顯瑕疵」,這再次完全驗證行政院長卓榮泰自以為太上皇機關的心態,不僅掌有違憲審查權,還可以對立法院審議程序指手劃腳,更離譜的是完全昧於事實。本次修法完全按照現行法規,經過委員會審查,也開了公聽會、黨團協商、大體討論,到了院會逐條表決,沒想到行政院卻不願意遵守多數立委代表要推動國會改革的民意,反而意圖少數凌駕多數,「打著民主反民主」,自行擴權片面認定修法違憲。

 

賴清德親口承諾接受質詢!黃國昌:說違憲是在打臉自己?

 

黃國昌直言,民進黨政府過去8年多有多少法案強行輾壓,靠著自己多數,1分鐘、6分鐘、甚至完全沒有經過委員會審議討論、沒有開公聽會,就直接逕付二讀,輾壓表決過關,這些程序對於民進黨來說,又算什麼?此外,在野黨邀請賴清德至國會國情報告,是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憲法增修條文所訂定,賴清德可以如此曲解憲法,規避國情報告嗎?

 

黃國昌痛批,賴清德在競選總統時,答應要到國會報告、接受立法院的國情質詢,不正是賴清德親口允諾的嗎?難道賴清德現在是在自打臉,說自己去年在競選政見辯論會的政治承諾違憲?民進黨擺明就是「選前山盟海誓,選後只剩下歹勢!」還是選前為了騙選票不違憲,選後為規避監督就變違憲?

 

針對邀請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卻被行政院稱憲法未課予總統報告之義務,黃國昌批曲解憲法。(圖擷取自民眾之聲Youtube頻道)

 

黃國昌質疑,行政院說「總統直接對人民負責,不對立法院負責。」請問賴清德是不用負責還是不想負責?如果總統連國情報告都不來,毫不尊重代表民意的立法院,連基本尊重都做不到,遑論對人民負責。此外,行政院提到「人事同意權的審查,恐使重要職位懸缺」,讓人完全看不懂,民進黨在野時不是一直強調,人事同意權的審查要強化嗎?

 

美國內閣都要宣誓不得說謊 黃國昌:民進黨卻將憲法解釋可以對國會說謊

 

黃國昌提到,現行的人事同意權沒有規範審查的期限,才導致在馬政府時期的大法官審查只花21天,當初民進黨痛批馬政府把立法院當作橡皮圖章,目前所提出的修法把審查期限定為「不得少於1個月」,怎麼會成為「人事同意權的審查將無限期延宕?」黃國昌酸,民進黨是法律常識有問題,還是識讀能力有問題?說到底,民進黨只想讓立法院變橡皮圖章,如此而已。

 

黃國昌指出,行政院更荒謬的主張是「被提名人被抓到說謊,就不要給他過(人事同意權)就好」請問民進黨,這是我國憲法界線嗎?被提名人有恣意說謊的權利嗎?請賴清德、卓榮泰去看看美國參議院重要內閣人士行使聽證程序時,每一位官員都宣誓要說實話,說謊有法律責任,結果在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台灣的民主憲政,竟將憲法解釋成可保障被提名人有對國會恣意說謊的權利。

 

對於行政院稱「立委行使質詢權等有違憲之虞」,黃國昌說明,依現行訴訟法規,被告當事人可以協同律師到場,但證人如果只是單純的證人,不涉及任何犯罪嫌疑,依法具結作證,本來就不能由律師陪同。本次國會改革的法案白紙黑字賦予證人更強程序保障,可以偕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但是民進黨卻說這樣程序保障不足,按照這樣的邏輯,「民進黨現行法規豈不是更違憲?」.

 

黃國昌進一步質疑,行政院上週院會後所發出的圖卡,覆議理由7提到「國會改革後『懷疑』官員就可以課以刑事責任」,但他昨天翻完整本覆議理由書,針對這一點竟然隻字未提,顯然行政院已經淪為中央廚房、散播假訊息的中心,面對這樣荒腔走板的覆議理由,台灣民眾黨團的立場絕對會予以否決。

 

(圖片來源:擷取自民眾之聲Youtube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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