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吳欣岱指「黑道、有前科的人」館長陳之漢不滿求償10萬二審仍敗訴
網紅「館長」陳之漢不滿台灣基進台北黨部主委吳欣岱曾在臉書發文指稱他是「黑道、有前科的人」,提告求償10萬元並要求移除貼文和粉專貼出判決;一審時士林地院判館長敗訴;今(12)二審高等法院則維持一審認定再度駁回,館長敗訴,仍可上訴。
吳欣岱曾在2022年12月4日於自己臉書粉絲專頁提到「黑道的定義是什麼啊?」、「成群結隊的有前科的人?那成吉思汗不就是一個幫派」並指出館長「酸人黑道,自己成吉思汗裡面一堆有前科的不說」。
吳欣岱同年12月13日則再指出,「還是你(館長)捐幾百萬之後,就可以跟大徒弟開直播恐嚇別人」、「幾百萬就能耍流氓,難怪很多黑道都轉型開直播賣東西。」
陳之漢認為,吳欣岱的文章形容他為黑道又不實指摘他開直播恐嚇他人,破壞他形象並經媒體大肆報導,侵害名譽權情節重大,提告要求吳欣岱賠償10萬元、刪文以及在粉專上公開置頂刊登民事判決全文3日(二審主張改為刊登勝訴啟事)。
一審由士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陳之漢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則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高院二審認為,吳欣岱對館長將參與反黑道遊行的正當性發表言論,屬於公共議題,且陳之漢在網路上具有高知名度,其言行對社會大眾有影響力具可公評,吳欣岱言論為合理評論。
高院二審表示,陳之漢曾在電視、周刊受訪自曝曾加入幫派,也曾在直播提到健身房總監曾混過幫派,認為吳欣岱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謂黑道言論為真實;另外,吳欣岱指陳之漢開直播恐嚇部分,二審認為,吳欣岱於事實陳述中夾雜的意見評論或是模仿陳之漢於直播中的口氣等,難認侵害陳之漢名譽權。
(圖片來源:吳欣岱@台灣基進、飆捍/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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