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FIR法庭相見!Faye涉誣告 千字文重申「偽造簽名」陳建寧:請面對司法
2024/11/22 星期五

FIR法庭相見!Faye涉誣告 千字文重申「偽造簽名」陳建寧:請面對司法

2024-05-15 01: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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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提告陳建寧偽造文書不起訴,反被起訴涉嫌誣告,台北地方法院昨(14)日傳喚陳建寧;開庭結束後,詹雯婷發表近千字文聲明,講述整起事件來龍去脈,表示陳建寧2009年私自將「F.I.R.飛兒樂團」註冊為他公司商標,2013年又未經詹雯婷簽名及授權下,逕自代表詹雯婷與華研簽約。

 

詹雯婷提到,過去為了維護共同的名字及得來不易的成績,都可以放下,「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三個字的捍衛」。

 

陳建寧則說,自己以證人身分出席,過往一直都只是還原事實,「當年我們三個人一起簽到華研,所以也簽了合約,事後她因為有自己的發展,她拋棄了我們跟華研唱片,我們也都同意她了,她離開以後,卻來反告我們誣告,我們也覺得莫名其妙」。陳建寧稱,好險筆跡鑑定後確定是詹雯婷本人親簽,希望詹接下來可以好好面對司法。

 

詹雯婷聲明:

 

首先,我要向關心、支持我的家人、朋友、歌迷們說聲抱歉,讓大家擔心了。但請大家放心,我會認真且誠實的面對法院的審理,還原真相。

 

為了避免大家被各種猜測和謠言誤導,我在此簡單地將這個案件的起因和經過,向大家說明。

 

由於當初陳建寧老師的發掘和我們在音樂上的共識,我加入建寧老師的公司「無限延伸」,一起以「F.I.R.飛兒樂團」出道。我對老師抱有最大程度的感恩與尊重,對他有關樂團事務的安排,有絕對的信任。

 

但2009年,建寧老師在團員們不知情的狀況下,私自將「F.I.R.飛兒樂團」註冊為他公司所有的商標,讓這份信任開始產生了裂痕。也在那年,我約滿就離開「無限延伸」。在那之後,我都以個人名義簽訂所有相關合約。

 

之後的2013年,我們與唱片公司的合作即將到期,建寧老師說要為樂團找間新唱片公司,我當時提出兩個期望:

第一,新唱片公司簽約由我親自簽訂,沒有人可以代替。

第二,從第八張專輯開始,母帶權由團員三人共有。

對於我的期待,建寧老師當即表示同意。

 

直到2014年我才發現,建寧老師早已於2013年,在沒有我親自簽名,也從未獲得我授權的情況下,逕自代表我與華研公司簽約了。雖然實際上我本人從未簽約,但為了樂團可以順利運作,後來的演出,都是以單場邀約我作為主唱的方式來進行。基於對樂團多年的感情,我一直期待建寧老師能正視合約精神,以正當合法的方式,達成各方共識之下,進行合約簽訂。然而多次溝通卻沒有結果,在等待回應的過程中,突然被兩位團員告知F.I.R.有新計畫,但不包含我。儘管如此,我依然對新生的F.I.R.表示祝福。

 

2019年7月間,我輾轉得知建寧老師有一張簽有我名字的保證書,內容為「將本人之所有演藝事業皆委由無限延伸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與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經紀管理」。其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令我非常震驚。在此之前,我對這份文件的內容完全不知悉,也從未簽過。過去不論是建寧老師與阿沁在公開場合的談話、建寧老師後來委任對我提告的律師所寫的法律意見書、無限延伸公司其他人員傳給我的文字訊息,都一再重述我與華研公司間沒有契約關係。很明顯,我的簽名是被偽造了。

 

一直以來,為了維護我們共同的名字「F.I.R.」,維護我們一起取得來之不易的成績,對於過去的種種,我都可以輕輕揭過。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三個字的捍衛。

 

發生事情的這幾年,我沒有出來對外說明,是認為其中的委屈和情緒我可以自己消化,我希望藉由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很遺憾還是讓大家看到這麼多的不美好,也希望這些是非能盡快平息,再次謝謝大家。

 

首圖由本報合成,由中央社提供(記者張皓安攝)。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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