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邱莉莉等10名被告一審全無罪 南院:舉證不足
2024/11/22 星期五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邱莉莉等10名被告一審全無罪 南院:舉證不足

2024-04-30 02: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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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暴力案,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共10名被告被南檢起訴,歷經1年多的審理,台南地院昨(29)日宣判邱莉莉等人全部無罪。對於做出無罪判決的原因,台南地院表示,主要是因檢方所舉事證不足,且證人證詞反覆,難以認定是否有對價關係。

 

台南地檢署於去年3月偵結後,依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強暴脅迫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未遂等罪嫌,宣布共起訴10人,分別為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議員黃麗招、李文俊及李鎮國、李鎮國之妻高玫仙、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等人。

 

台南地院審理時,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等10人均主張無罪,律師團認為此案為政治「換票」,且無具體事證認邱等人涉及賄選,司法更不應介入政治事件。

 

台南地方法院昨日一審宣判裁定10名被告全數無罪,台南地方法院刑一庭庭長莊政達下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依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通話內容,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將來參選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傳言、邱莉莉提醒林志展勿向媒體透露民國配政黨可能性等,依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或恐嚇行為。

 

至於證人方一峰供稱遭行賄部分,莊政達表示,郭再欽與楊志強通話內容未曾具體提及要對哪些市議員、以何種方式行賄,顯見郭再欽言語所指為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消遣場面話,且證人方一峰證詞前後矛盾、說詞反覆,無法作為判決有罪之依據。

 

且妨害方一峰部分,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在台南地院證述指聽聞林士傑話語後並未心生恐懼,檢方舉證亦無積極客觀證據,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不能僅憑方一峰單一指述,而為不利認定。

 

行賄李鎮國、高玫仙部分,李鎮國已於111年12月20日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合作搭配競選,非如起訴書所指因所謂「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給予」等欠缺具體明確事項而影響投票意向,法官則認定難以如起訴書中所描述具有對價關係。

 

對於邱莉莉涉及賄選案一審判無罪,相比台南市議會第2屆議長李全教涉賄選案境遇大不同,李全教案當時尚未進入司法審理程序,時任市長賴清德長達234天不進議會,更說「台南黨公職卡撐幾支毛,大家都知道」,意為邱、林不會賄選。

 

此外,在李全教、邱莉莉的起訴事實中,檢方都沒提出賄款金流事證,只有證人指述中間人的口頭約定,但李全教在一審就被以口頭指證判刑;邱莉莉案則被合議庭認定舉證不足,連證人供詞也不被採信。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則表示,南檢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提起上訴。

 

(圖片來源:中央社提供;圖為台南市議長邱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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