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全聯未履行併購大潤發結合承諾 公平會重罰2000萬元
2024/11/22 星期五

全聯未履行併購大潤發結合承諾 公平會重罰2000萬元

2024-04-22 07:35:05
分享:

超市龍頭全聯福利中心於2022年7月經公平交易委員會點頭同意以附加「7大負擔」的條件,順利買下大潤發;不過,公平會今(22)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全聯並未履行「參與結合事業應確實履行主動提出承諾」以及公平會要求「禁止最惠客戶政策」,處以全聯2000萬元罰鍰。


公平會新聞稿表示,全聯公司於供貨廠商申請新品上架、調漲價格時,要求售價須為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數,若有不符應同比例降價;以及於促銷檔期以其他競爭通路的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之基礎,而向供貨廠商協商調整促銷售價及進貨價格,未履行全聯公司與大潤發公司結合時公平會決定書第1項「參與結合事業應確實履行主動提出之承諾」(承諾不採最惠客戶政策)及第6項「參與結合事業於結合實施之次日起,不得採最惠客戶政策」之負擔。


公平會表示,結合案件決定書有關「禁止最惠客戶政策」負擔,是指「全聯公司不得以其他通路之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之基礎,要求更為有利或同等之條件」,是公平會不禁止全聯公司與大潤發公司結合決定的重要關鍵,且全聯公司結合申報時,也承諾不採取最惠客戶政策,並刪除供銷合約及議價單中相關約定條款及執行方式,公平會才不禁止該結合案。


公平會指出,然而全聯公司於結合後,雖已刪除供銷合約中最惠客戶相關約定條款,但全聯公司在執行上,仍直接鎖定其他通路一定折數作為調價條件,並以保證折數、訪價若有不符應等比例降價,甚至部分有約定違約金,及於促銷檔期透過訪價及跟價後,將通路間價格競爭的價差損失轉嫁給供貨廠商,等同要求上游供貨廠商承擔下游通路間競爭的成本與風險。


公平會進一步指出,課予全聯公司「禁止最惠客戶政策」負擔,並非禁止全聯公司採取「低價」策略,而是因為當全聯公司執行最惠客戶政策時,表面上似乎可為消費者謀福利、降價銷售,但實質上卻是在保障全聯公司自身商品毛利率的前提下,以其市場力,迫使供貨廠商吸收成本並產生「其他通路售價不低於全聯公司」的壓力,進而影響其他通路降價競爭幅度,反而不利於通路市場競爭,消費者也難在眾多通路享受更優惠的價格。


公平會解釋,例如當其他通路售價低於全聯公司,供貨廠商為避免全聯公司跟價並要求補價差時,供貨廠商可能請求其他通路配合調高商品售價,或以「提高其他通路進價」、「減少支援其他通路促銷優惠」來因應全聯公司最惠客戶政策,凡此皆已實質限制市場依供需條件調整價格之功能。 

 

公平會最後表示,結合決定書負擔第1項及第6項不得採最惠客戶政策,是經全聯公司評估可行性後所提出的結合申報承諾,也是公平會所課負擔,全聯公司卻未履行,因此處以罰鍰2,000萬元。    


公平會提醒,公平會作成結合案件決定後,仍會持續追蹤決定書所附之相關負擔履行情形,業者如未履行,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除罰鍰外,另可禁止結合、要求分設事業、處分股份、轉讓營業、免除職務或其他必要之處分,參與結合事業應切實守法。


(圖片來源:公平委員會/新聞稿)

您可能感興趣

老鵝日報目前正在徵文中,我們希望好的文章能讓更多人看見,也歡迎更多優秀人才加入
徵才投稿信箱:[email protected]
專線:02-23952180#529 | 信箱:[email protected]
如有新聞聯繫、廣告刊登、企業合作等聯絡,請洽曾先生02-23952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