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國會改革/黃國昌曝民進黨在釋字729被記一筆:大法官認證是柯建銘毀憲亂政
2024/11/24 星期日

國會改革/黃國昌曝民進黨在釋字729被記一筆:大法官認證是柯建銘毀憲亂政

2024-04-18 09:05:08
分享: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8)日排審查民進黨團版本及部分藍委擬具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國會改革法案,並在上午先進行詢答。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時指出,有民進黨立委近期指若案件涉及刑事偵查,成立調閱小組恐有違憲之虞,但事實上是,民進黨團才被釋憲案記下一筆,而民進黨團今日擬具的法案提及逕付二讀必須朝野協商,也印證先前的主張沒有法源依據,根本就不在意規矩。

 

國民黨、民眾黨團擬具的國會改革修正法案15日以全案條文保留,交付黨團協商,確定送出司法法制委員會,民進黨團版本也在今日排上議程進行審查。在藍綠提出超過1個小時的程序發言後,本日輪值召委主持議事的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裁示,照既定議程進行,由提案人及相關機關報告後,再進行詢答。

 

綠委稱涉刑案不得成立調閱小組 黃國昌:民進黨團早被記下

 

黃國昌質詢時指出,近期不斷有綠委稱,依據大法官釋字第729號,相關議案只要有涉及刑事偵查,立法院就不得組成調閱小組,但能否成立調閱小組,跟調閱小則成立後,能夠調閱哪些文件,這完全是兩回事。對此,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表示,贊同黃國昌的說法,調閱小組仍可依規範成立,這不違背憲法法庭的解釋。

 

黃國昌續指,憲法法庭釋字第729號的宣判,是調閱小組不能調閱偵查中的卷宗,而此案是源自於當時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提議成立監聽調閱小組,且執意要向最高檢察署調閱特他字第61號案件,最高檢聲請釋憲,大法官宣告調閱偵查中卷證違憲,而當時提案成立監聽調閱小組、調閱偵查中卷證的,正是民主進步黨黨團,讓他批,「民進黨團一天到晚在跟人家講毀憲亂政,結果在我們大法官的釋憲史上,在729號被清楚記下一筆。」

 

黃國昌再指,當時民進黨團提議成立調閱小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點,是因為要調查國會的電話是否遭到監聽,而整起醜聞正是因為涉及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與時為最大在野黨鞭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涉及向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司法案件,要求法務部長讓高檢署檢察官不准對柯建銘的刑案提起上訴,且最後柯建銘最後也無罪確定。

 

黃國昌質疑,然而,涉案當事人柯建銘,竟還能參與監聽調閱小組運作,難道不需利益迴避?面對黃國昌追問,周萬來回應,「涉及到有相關性的利害人,當然需要迴避。」

 

逕付二讀須交付協商?黃國昌:民進黨團第十屆曾提照案通過

 

隨後,黃國昌提到,民進黨團先前主張逕付二讀一定要交付黨團協商,當時對規範在哪百思不得其解,依據現行的法規及議事規則,根本沒有這種規定。結果民進黨團今天擬具的國會改革法案,將此項主張納入條文修正,「終於承認這件事情根本沒規範,所以他們希望按照他們覺得、他們想要的方式,提了這個修正草案。」

 

黃國昌質疑,民進黨團在上屆國會時,針對「開放國會」的提案,柯建銘第十屆提出逕付二讀且無異議就照案通過,不需交付協商,「奇怪了,民進黨不是說逕付二讀一定要交付黨團協商嗎?怎麼會提出這樣一個違反他們自己心中,所認定的規定的提案呢?」

 

黃國昌痛批,民進黨團在意的根本從來就不是立法院要怎麼建立規矩,而是喜歡怎麼樣就怎麼樣,別人逕付二讀不希望交付黨團協商,民進黨團就說不行,一定要交付黨團協商,結果自己逕付二讀就可以照案通過,「這個國會的運作,我再強調一次,不是某一個人愛怎麼幹就怎麼幹。」

 

(圖片來源:擷取自國會頻道)

您可能感興趣

老鵝日報目前正在徵文中,我們希望好的文章能讓更多人看見,也歡迎更多優秀人才加入
徵才投稿信箱:[email protected]
專線:02-23952180#529 | 信箱:[email protected]
如有新聞聯繫、廣告刊登、企業合作等聯絡,請洽曾先生02-23952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