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藝人連署修法「通篇未提黃子佼」惹議 沈伯洋:圈子鄉愿證據難保
2024/11/24 星期日

藝人連署修法「通篇未提黃子佼」惹議 沈伯洋:圈子鄉愿證據難保

2024-04-09 01: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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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子佼涉多起「MeToo案」,更是不法偷拍、性剝削論壇「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近百部影片內,爆出7部為未成年性影像。演藝圈眾多藝人昨(8)晚發起連署,包括小S、陶晶瑩、林柏宏、婁峻碩等,皆提出加重刑罰等修法訴求,引來不分黨派政治人物承諾推動。對此,立委沈伯洋同樣認同修法必要,但他補充,黃子佼案最大問題是特定圈子長久以來的包庇,導致證據難以取得。

 

該聲明由陳文茜撰寫,指稱未成年性侵、性剝削是「靈魂式的謀殺」,為此提出修法訴求,包括「針對兒少虐待、性侵害、性剝削加重刑責」、「警政單位建立侵害兒少犯罪資料庫以追蹤」、「獄中對兒少犯罪者心理諮商」、「強制心理治療納法」、「重罰散播性侵兒少影片者」。

 

儘管通篇未提黃子佼,且現行法律已有相關條文,但仍被許多人視為封閉的演藝圈開始發聲的一大進步,短短不到一日,已吸引十幾萬人按讚,並有黃捷、王鴻薇、廖偉翔等多位立委支持,承諾將提出比上述訴求更完備的修法草案。

 

不過,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長王薇君指出,演藝圈似乎僅將輿論導向立院,「黃子佼被失蹤,不譴責黃子佼?不抵制黃子佼?」網友補充,演藝圈本身的問題才應被撼動,「這篇文章撰寫的人完全沒有提到黃子佼以及他所屬的演藝圈」,尤其近期流傳過往節目片段,再再顯示黃子佼惡劣行徑應人盡皆知,「卻長期包庇,這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法律訂的再嚴密、處罰再重,沒有知情者出來開第一槍,法律永遠無法啟動」

 

立委沈伯洋則詳細講述現行法律與黃子佼案的關聯性,他表示自己支持修法,不過若僅加重刑責,仍有構成要件的問題,「如果只有嚴罰,但執法抓不到,等於沒有威嚇」;目前大眾會認為刑罰較輕,是因為沒有其他證據被揭露,「只要一有相關證據,馬上會升級成38條或36條的幫助犯,那都是重罪」

 

 

沈伯洋指出,目前應協助取得證據,及幫助被害者,被害者才能站出來,「證據保全比修法還重要。如果要修法,應該朝科技偵察、洗錢等相關,才能協助把粽子抓出來」。

 

他坦言,對價關係較難成為單獨加重理由,因此「不要用購買來當作法律要件,而是去看黃子佼有沒有一些指定影片等行為」,才能回歸到較重的36條或38條。

 

沈伯洋表示,其實這仍是轉型正義的問題,「長期以來特定圈子的不改革以及鄉愿,讓這件事情在台面下那麼久,讓證據更難被取得」;這些人們拿補助,主導文化發展,想起來就令人噁心;政府不但不應該再繼續合作,未來在採購或者契約上需要更為嚴格。

 

首圖擷取自黃子佼臉書粉絲專頁。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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