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黃國昌控民進黨金主「轉包曾文水庫清淤賺暴利1.3億」!南水分署查察中
2024/08/23 星期五

黃國昌控民進黨金主「轉包曾文水庫清淤賺暴利1.3億」!南水分署查察中

2024-03-22 04: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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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前立委陳椒華去年3月揭露曾文水庫清淤弊案,指經濟部讓水庫清淤作業變成民進黨金主掮客「空手套白狼」的套利工具。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21日)質詢經濟部長王美花及水利署署長賴建信時,追問此案進度,質疑經濟部是否有檢討清淤價格為何會讓廠商轉手牟利?是否要追討已經發給廠商履約保證金?賴建信對此承諾,「會依法行政,依約處理」。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則表示,已交政風單位查察,且依政府採購法提報停權6個月。

 

曾文水庫清淤弊案追蹤圖。(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黃國昌表示,他向來的原則是建設不能成為讓特定權貴牟利的工具,曾文水庫淤泥要抽泥,大家都支持,不過此案上屆的立委開始追查,經濟部招標曾文水庫抽泥,標案給了英系大樁腳、鴻欣營造負責人蔡清旭,清淤費每噸65.5元,結果鴻欣營造竟馬上轉包出去,清淤費每噸40元,「他從政府這邊拿錢,一噸65.5,轉包出去,一噸40,我算了一下,這樣轉手,空手套白狼,益率高達40%,獲取暴利高達1.3億!」當時經濟部水利署去年針對此事表示,將刊登採購公報停權及沒收履約保證金,黃國昌詢問,「現在進度如何了?」

 

賴建信回答,水利署所有採購是依照政府採購法去採購,並沒有針對特定對象給予特定待遇,至於履約保證金,留存在我們這邊,沒有發送給廠商的將近2600萬。黃國昌續問,水利署事後有沒有檢討?為什麼開給廠商的清淤費用一噸65.5元,對方可以用一噸40元的價錢轉手出去?賴建信表示,調出過去招標紀錄,每個水庫清理作業成本不同。

 

對於賴建信稱,採購過程中得標是65元,不斷分包出去。黃國昌稱,並沒有不斷分包出去,而是轉一手給3家公司晉立、晉昌、晉誠,都是由同一批人成立的。賴建信說,他並沒有跟我們講。黃國昌說,一噸65.5,轉包出去,一噸40就可以做,水利署有沒有回去檢討過這樣的價格訂定是否合理?賴建信說,價格的訂定是包括抽泥船及勞務,鴻欣營造分包出去的僅勞務部分,不包括抽泥船以及其他成本,事實上其他水庫清淤的成本因條件不同,抽泥的費用還更高,所在多有。

 

針對曾文水庫清淤案,黃國昌質疑,經濟部是否有檢討清淤價格為何會讓廠商轉手牟利?(圖擷取自立法院議事轉播)

 

針對履約保證金沒有沒收的有多少錢?賴建信指出,現在留存的有將近2600萬,退回大概3期的費用。黃國昌詢問。有沒有考慮依照政府採購法規定,將退回的費用追討回來?賴建信表示,廠商已經履約的部分,要將履約保證金退還給廠商,違約的部分就從留存的履約保證金扣抵。

 

黃國昌說,所以意思是已經還給他的部分沒有要依照政府採購法31條第2項第7款追繳回來嗎?這就是我問的問題,剛剛賴建信繞了半天還是沒有回答。賴建信表示,我剛剛已說明,契約有履行的部分,當然依照契約規定去給付他的價金包括相關的履保。

 

黃國昌強調,面對廠商這樣的行為,他看不下去,社會大眾看不看得下去,大家心裡都有一把尺,「我對經濟部只有一個很簡單的要求,依法行政,依約該主張的權利就主張權利,只有這樣子而已」,因此他建議賴建信回去再考慮一下,對於這種惡質廠商,轉手大撈1.3億,卻扣他2000多萬的履約保證金,從政府觀點來講,這樣是不是真的在確保採購程序的公正性?賴建信回答,「我們承諾依法行政、依約處理。」

 

曾文水庫清淤遭質疑違約轉包 南水分署查察中

 

針對外界質疑「曾文水庫抽泥作業第三期」涉及違反合約轉包,南水分署表示,已交政風單位查察,且依政府採購法提報停權6個月,承攬廠商則提出申訴、審議中。此案預算單價參考前兩期標案編列,未逾前兩期契約單價。清淤單價每噸65.5元與國內水庫曾辦抽泥標案契約單價每噸約52~319元相較,並無明顯過高。承攬廠商轉給下包廠商單價每噸40元僅為抽泥勞務費用、不包括抽泥船組裝及計量室建置等費用。

 

南水分署表示,契約規定,廠商轉包履約保證金「得不予發還」,該案已終止合約,履約保證金還有2525萬5000元未發還,後續如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確認廠商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5條規定轉包,分署將依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沒收履約保證金,並進行相關處置。

 

 

(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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