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他月揹3萬房貸...想和「同居女友收1萬房租」遭拒!引網兩派論戰
2024/11/23 星期六

他月揹3萬房貸...想和「同居女友收1萬房租」遭拒!引網兩派論戰

2024-03-06 09:21:41
分享:

許多情侶在交往後都會想同居,不僅能整天膩在一起,也能節省房租。對此,有男網友在網上抱怨,自己近期買了房子且月揹3萬房貸,女友表示想搬過來一起住,他便開口提議「要收1萬元租金」不料,卻被女方拒絕,此文一出也引起網友們熱列討論。

 

一名男網友於Dcard以「女友不願意給租金」為題發文,指出自己現在的房子一個月房貸三萬多,而女友說想搬來一起住,因此該網友想和女友收1萬元的租金,但卻被女友拒絕並表示「沒結婚沒掛名,為什麼要幫出房貸?」。原PO也補充,女友本來的租屋處租金也超過一萬且還要付水電費、房子更小、地點更差,「大家覺得跟女友收房租不合理嗎?」。

 

此文一出也引起網友們兩派論戰,部分人表示,「跟她說不出錢就不要來 沒欠她,住別人家本來就要給錢」、「我覺得你女友很公主欸,自己說想搬來同住又不繳房租」、「自己提出要搬來跟你一起住 但不願付錢 這不太好吧,只是男女朋友而已又沒有結婚,如果是我會覺得有點佔人便宜的感覺」。

 

另一派則認為,「你房子也沒有寫她的名字,為什麼需要對方付錢? 這是感覺問題」、「從案例來看,她住外面也是一萬,跟你住也是一萬,等於真的沒有省到,而且確實會有變相轉嫁房貸的觀感」、「要求付1/3不少耶,的確會有轉嫁房貸的感覺」、「可以請他付水電管理費,換作是我我也不會跟他收到一萬,感覺怪怪的」、「在我看來你需要的是分母,不是女朋友」。

 

也有好心網友提出看法,「你當房東收錢合理,你當男友收錢不合理,就看你把自己擺在什麼位置上囉」、「如果想法不一樣,還是分開住好了。但觀念落差很大的話,分手對雙方可能更好」、「我覺得可以改個說法,既然是女友主動想要搬過來住,請她幫忙負擔水電、房租,意思意思收個3000我覺得蠻合理的」。

 

(封面示意圖出處:Photo by Dương Hữu on Unsplash)

您可能感興趣

老鵝日報目前正在徵文中,我們希望好的文章能讓更多人看見,也歡迎更多優秀人才加入
徵才投稿信箱:[email protected]
專線:02-23952180#529 | 信箱:[email protected]
如有新聞聯繫、廣告刊登、企業合作等聯絡,請洽曾先生02-23952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