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台糖涉「賤價標租」給財團20年!陳椒華控:台中東大開發案全用公有地
2024/08/24 星期六

台糖涉「賤價標租」給財團20年!陳椒華控:台中東大開發案全用公有地

2024-01-30 08: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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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日前召開記者會披露,位於台中大肚山東麓高達32公頃的農地森林,遭到財團覬覦,預計開發為台中東大科技產業園區,開發基地全數為公有地,而地主(台糖)涉嫌圖利財團,台糖把農地森林賤價標租給財團,一租就是20年,惡化當地生態環境、空氣及交通等問題,因此要求重新評估開發的公益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陳椒華指出,位於台中大肚山東麓、西屯路上端的32公頃農地森林,預計開發為台中東大科技產業園區,大面積毀碳匯換汙染的開發,不僅將增加已經超載的空汙問題,還會惡化基地東側易淹水地區的問題,再加上29.38公頃的開發基地,竟然全數為公有地,而地主台糖不僅未促進公共利益,還涉嫌圖利財團,如果成功開發,恐惡化當地的空氣品質、交通及淹水問題。

 

陳椒華指出,台糖為國營事業,每年的預算經過立法院審查,土地效益應由全民共享,現在卻把珍貴的農地森林,賤價標租給財團長達20年,他呼籲,「別讓開發單位展延,停止敗家子的行為,國營企業不能說土地是私有土地,也不要輕易同意土地變更為產業園區」。

 

陳椒華:台糖土地1公頃月租只要14萬多,就享龐大開發利益?

 

陳椒華進一步指出,開發單位「元富土地開發公司」,透過標租,取得台糖土地設定地上權,長達20年的權益,只需付出總共8億3千多萬元,等於24公頃土地平均一年僅4千1百多萬元,形同1公頃月租只有14萬多元,即可獲得龐大的開發利益;還計畫興建千人住宅區,違反台糖設定地上權「不得興建集合住宅」的通則規定。

 

此外,陳椒華說,由於開發單位未能於簽約3年內完成土地變更,因此109年與台糖簽訂的協議書已於去年底到期,目前尚未完成展延。這也顯示出開發單位缺乏主要基地的合法土地同意書,上次的環評應屬無效審查。

 

陳椒華:公有地地主,不應圖利財團

 

陳椒華認為,台糖應將沒在使用的閒置土地移交給國產署管理,莫以活化為名,賤租大片土地給財團任意開發獲利,請台糖記取前董事長吳乃仁賤賣土地遭判刑的教訓,勿再圖利財團;也希望台中環保局要退件此環評案,不能讓廠商恣意抵換。

 

陳椒華強調,大肚山已經是過度開發,他反對新增污染園區,這是一個100%使用公有地的「私人園區開發案」。陳椒華還說,環境部即將公告空汙增量抵換原則,以不同區域的汙染物減量,抵換開發案增量汙染的荒謬,更藉由此案凸顯其荒謬之處。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科長謝仁碩、環境保護司副司長徐淑芷回應,抵換原則是環境部審查環評,提供環評委員參考使用,不適用於地方政府。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副分署長邱傑勤則說,台中榮總、農田水利署的土地,如果沒有公用需求,應該統一移撥國產署。

 

 

(圖片來源:擷取自Google Maps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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