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國道警涉性侵猥褻數名少年 二審改判8年4個月
2024/08/23 星期五

國道警涉性侵猥褻數名少年 二審改判8年4個月

2023-11-23 07: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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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國道警察局鄭姓員警因「拍攝少年猥褻影像」及「與少年性交」,依加重強制性交、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檢方清查超過20人受害。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鄭9年徒刑,另判6月得易服社會勞動。台灣高等法院今(23)日二審改判8年4月徒刑與5月得易服社會勞動。

 

檢方去年9月因鄭男涉嫌性侵少年拘提鄭男,後在鄭男電腦發現大量兒童及少年不雅照,循線查到數名受害者,去年11月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鄭男,後經清查又找到多名被害者,於去年12月追加起訴,聲請併案審理。

 

台北地院先前判鄭9年徒刑,另判6月得易服社會勞動。高院審理後,認為鄭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且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公務員拍攝少年之性影像罪等,共27人被害,並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加重其刑。不過部分被害人與鄭和解,因此改判8年4月,另判5月得易服社會勞動。

 

檢察官就一審鄭對一名少年的行為判無罪提上訴,高院認為被害事證不明確,維持無罪;本案有罪部分仍可上訴三審,無罪部分則受《刑事妥速審判法》限制。

 

鄭男因工作認真,升遷迅速,警大畢業後短短4年晉升到2線2星的高階警官。案發後,國道警察局召開考績會,將鄭男記2大過免職,也分別懲處主管。

 

首圖取自cocoparisienne / Pixabay。為符欄位經本報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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