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內政部修法通過!未來同婚收養子女身分證父母欄不須加「養」
2024/08/24 星期六

內政部修法通過!未來同婚收養子女身分證父母欄不須加「養」

2023-08-31 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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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權益持續向前邁進,內政部31日宣布已通過相關修正草案,未來將比照異性配偶做法,不論是同婚繼親收養另一半子女,或是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子女身分證上的父母欄位均不需加上「養」字。

 

2019年5月17日,《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月實施,這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今年5月更進一步通過第20條條文修正案,放寬同性配偶收養無血緣子女的規定。

 

內政部長林右昌解釋,此次修法也主要是配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即「同性婚姻亦可共同收養子女」,未來不論是同婚繼親收養另一半子女,還是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均比照異性配偶收養作法,子女的國民身分證父母欄均不加「養」字

 

除了同婚收養子女相關規定的修正,在31日通過的「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中,為避免不法人士透過變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逃避犯罪查緝,也進一步將過去「變更身分證號須比照姓名規定,有經通緝、羈押情形不得變更」、「受『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受限制出國處分者不得變更」等相關函釋,提升位階至法規命令以明確規範。

 

另一方面,部務會今天也通過「戶政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未來國民身分證相片電子檔不再限制以「光碟」方式提供,民眾可以電子郵件寄送等多元方式處理,而現行同性終止結婚者,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終止結婚證明書,並收取規費新台幣100元。

 

(首圖來源:Unsplash/Stanley D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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